[三三] 第一 非汝所应法(一)
一~二 [尔时,世尊]在舍卫城……乃至……
三 ‘诸比丘!非汝所应法,当断,汝等若断此,此则得利益安乐。
四 诸比丘!以何为非汝等所应之法耶?
五 诸比丘!色为非汝等所应之法,于此当断,汝等若断此,则得利益安乐。
六 受是非汝等所应之法,于此当断,汝等若断此,则得利益安乐。
七 想……乃至……
八 行是非汝等所应之法,于此当断,汝等若断此,则得利益安乐。
九 识是非汝等所应之法,于此当断,汝等若断此,则得利益安乐。
一〇 诸比丘!譬如只树林之草木枝叶,有人或夺、或烧、或随意处置。汝等作思惟:‘人或我等得以或夺、或烧、或随意处置’否?
‘大德无有是处。
所以者何?
大德!此非我等之我,亦非我所故。’
一一 诸比丘!如是之色,非汝等所应之法,于此当断,汝等若断此,则得利益安乐。受是……想是……行是……识是非汝等所应之法,于此当断,汝等若断此,则得利益安乐。’
[一〇一] 第八 非汝等有(一)
※二 ‘诸比丘!凡非汝等之所有者,此应摒弃,摒弃于此乃为汝等之利益安乐。
三 如何是非汝等之所有者?
四 诸比丘!眼非汝等之所有者,应摒弃此,弃此乃为汝等之利益安乐。色非汝等
之所有者,应摒弃此等,摒弃此乃为汝等之利益安乐。眼识非汝等之所有,当弃此,
弃此乃为汝等之利益安乐。眼触非汝等之所有,当弃此,弃此乃为汝等之利益安乐。
凡缘此眼触所生之受,或乐、或苦、或非苦非乐,此亦非汝等之所有者,当弃此,
弃此乃为汝等之利益安乐。
五~九 耳非汝等之所有……鼻非汝等之所有……舌非汝等之所有……身非汝等之
所有……意非汝等之所有……当弃此,弃此乃为汝等之利益安乐。法非汝等之所有,
当弃此,弃此乃为汝等之利益安乐。意识非汝等之所有,当弃此,弃此乃为汝等之
利益安乐。意触非汝等之所有,当弃此,弃此乃为汝等之利益安乐。凡缘意触所生
之受,或乐、或苦、或非苦非乐,此亦非汝等之所有,当弃此,弃此乃为汝等之利
益安乐。
一〇 诸比丘!凡于此逝多林所存之草薪枝叶,人人得将运去、燃烧,或随各自所
好而处置,于汝等亦有:‘众人将我等运去、燃烧,或随各自所好,将我等处[置],
有如是之心耶?’’
‘大德!不然。’
‘此何故耶?’
‘大德!此我等之我,亦非我所有。’
一一~一六 ‘诸比丘!正是如此,眼非汝等之所有,当弃此,弃此乃为汝等之利益
安乐。色非汝等之所有……眼识……眼触……凡缘意触所生之受,或乐、或苦、或
非苦非乐,此亦非汝等之所有,当弃此,弃此乃为汝等之利益安乐。’
[一〇二] 第九 非汝等有(二)
※二~九 [与前经之二~九全同,惟缺一〇~一六。
[一三七] 第四 恶意者(一)
※二 ‘诸比丘!凡非汝等之有者,皆当放舍,能放舍者,乃为汝等之利得安乐。
诸比丘!何物为非汝等之所有?
三~八 诸比丘!眼非汝等之所有,当放舍,能放舍者,乃为汝等得利益安乐。耳
……鼻……舌……身……意非汝等之所有,当放舍,能放舍者,乃为汝等得利益安
乐。
九 诸比丘!譬如于此只陀林,人人对于草薪枝叶,或运走,或燃烧,或各随所好
而处理。’人人将‘吾等’或运去,或燃烧,或各随所好而予处理。‘汝等有如是之思
否?’
‘大德!不也。’
‘何以故?’
‘大德!此非我,此非我之所属。’
一〇 ‘如是,诸比丘!汝等之眼,此非汝等之所有,当放舍,汝等由于舍此者,乃
为利益安乐。耳是……鼻是……舌是……身是……意是非汝等之所有,当放舍,汝
等由于舍此者,乃为利益安乐。声是……香是……味是……触是……法是……。’
[一三八] 第五 恶意者(一)
※二 ‘诸比丘!凡非汝等之所有者,当予放舍,因汝等之弃舍,此为汝等之利益安乐。
诸比丘!何者为非汝等之所有?
三~八 诸比丘!色非汝等之所有,当放舍,因汝等之放舍,乃为利益安乐。声是
……香是……味是……触是……法是非汝等之所有,当放舍,因汝等之放舍,此为
利益安乐。
九 诸比丘!譬如于此只陀林……
一〇 如是诸比丘!色非汝等之所有,当放舍,因汝等之放舍,乃为利益安乐。声
是……香是……味是……触是……法是……。’
注:S:相应部 ; D:长部 ; M:中部 ; A:增支部 ; Sn:小部,经集 ; Cv:律藏小品 ; J:小部,本 生经 ; Thag:小部,长老偈经 ; Thig:小部,长老尼偈经 ; Ud:小部,自说经 ; Dhp:小部,法句经 ; It:如是语经 ; cf:参考类似经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