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六二] 第二 无闻(之二)
一 [尔时,世尊]住舍卫城。
二 [尔时,世尊曰:]‘诸比丘!无闻之凡夫,于此四大所造之身,生厌意,厌离而欲解脱。
三 所以者何?诸比丘!此四大所造之身,可见为增、灭、取、舍。然则无闻之凡夫生厌意、厌离而欲解脱。
四 诸比丘!称此是心、意、识者、无闻之凡夫不能生厌意,不能厌离,不能解脱。
五 所以者何?诸比丘!无闻之凡夫,于长夜着于:‘此是我所,’取着于‘此是我所,此是我,此是我之自我。’然则无闻之凡夫,不能生厌意,不能厌离,不能解脱。
六 诸比丘!无闻之凡夫,以此四大所造之身为我,较以心为我尚可。
七 所以者何?诸比丘!此四大所造之身,现住于一年、住于二年、住于三年:四年……五年……十年……二十年……三十年……四十年……五十年……住于百年、或住于更长年。诸比丘!然称此是心、意、识者,则日夜转变异生、异灭。
八 诸比丘!是以多闻之圣弟子,对缘起当善思惟:彼有故此有,彼生故此生,彼无故此无,彼灭故此灭。
九 诸比丘!缘乐所受之触生乐受,由其乐所受之触灭,由其所生之感,缘乐所受之触所生之乐受灭,而止息。
一〇 诸比丘!缘苦所受之触生苦受,由其苦所受之触灭,由其所生之感,缘苦所受之触所生之苦受灭,而止息。
一一 诸比丘!缘不苦不乐所受之触,生不苦不乐受。由其不苦不乐所受之触灭,由其所生之感,缘不苦不乐所受之触所生不苦不乐灭,而止息。
一二 诸比丘!譬如二木相磨,和合生烟、生火。其二木离散者,则由其所生之烟灭,而止息。
一三 诸比丘!同此,缘乐受之触生乐受,由其乐所受之触灭,由其所生之感,缘乐所受之触所生乐受灭,而止息。
一四 缘苦所受之触……
一五 缘不苦不乐所受之触,生不苦不乐受。由其不苦不乐所受之触灭,由其所生之感,缘不苦不乐所受之触所生不苦不乐受灭,而止息。
一六 诸比丘!如是多闻之圣弟子,于触生厌意,于受生厌意,于想、于识生厌意。生厌意故厌离,离贪故解脱,于解脱生解脱之智。知生已尽,梵行已立,应作已作,更不再生。’
注:S:相应部 ; D:长部 ; M:中部 ; A:增支部 ; Sn:小部,经集 ; Cv:律藏小品 ; J:小部,本 生经 ; Thag:小部,长老偈经 ; Thig:小部,长老尼偈经 ; Ud:小部,自说经 ; Dhp:小部,法句经 ; It:如是语经 ; cf:参考类似经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