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一] 第一 三昧
※三 ‘诸比丘!此等之三者,是受。何者为三?乃乐受、苦受、非苦非乐受是。诸比
丘!此等三者是受。
四 (一)得安定,有正知,有正念之佛弟子,亦知受,亦知诸受之出生。
(二)亦知此等诸受之所灭,达于灭尽之道。比丘由于诸受之灭尽,则无饥欲,
入于圆寂。’
[一一] 第一 独坐
※二 时,有一比丘来诣世尊住处,礼拜世尊,坐于一面。
三 坐于一面之彼比丘,向世尊曰:‘大德!我独坐静思,心起如是念:‘世尊说示
三种受,为乐受、苦受、非苦非乐受是。世尊说此三种受。然而世尊!又如是说如
何感受,亦为苦 。凡如何感受,亦为苦者,此世尊依何而说耶?’
四 ‘比丘!善哉,善哉!比丘!余说三种之受,乃乐受、苦受、非苦非乐受是。余
说此三种受也。然而余又说任何之感受,亦皆是苦。凡任何之感受,皆是苦者,比
丘!余乃依诸行无常而说。比丘!凡任何之感受皆是苦,余依此说诸行是破坏之法
,消亡之法,离欲之法,灭尽之法,变坏之法。
五 然而依此,比丘!余亦次第说诸行之灭尽。逮达初禅 者,言语灭;逮达第二
禅者,寻伺灭;逮达第三禅者,喜灭;逮达第四禅者,入息出息灭;逮达空无边处
者,色想灭;逮达识无边处者,空无边处想灭;逮达无所有处者,识无边处想灭;
逮达非想非非想处者,无所有处想灭;逮达想受灭者,想与受灭。漏尽之比丘,贪
欲灭,嗔恚灭,愚痴灭。
六 依此,比丘!余乃次第说诸行之止息。逮达初禅者,言语止息;逮达第二禅者,
寻伺止息……逮达想受灭者,想受止息。漏尽之比丘,贪欲止息,嗔恚止息,愚痴
止息。
七 比丘!此等之六者,是轻安。逮达初禅者,言语轻安;逮达第二禅者,寻伺轻
安;逮达第三禅者,喜轻安;逮达第四禅者,入息出息轻安;逮达想受灭者,想与
受轻安。漏尽之比丘,是贪欲轻安,嗔恚轻安,愚痴轻安也。’
注:S:相应部 ; D:长部 ; M:中部 ; A:增支部 ; Sn:小部,经集 ; Cv:律藏小品 ; J:小部,本 生经 ; Thag:小部,长老偈经 ; Thig:小部,长老尼偈经 ; Ud:小部,自说经 ; Dhp:小部,法句经 ; It:如是语经 ; cf:参考类似经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