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一三四] 第一 提婆陀诃
一 尔时,世尊住释迦国名为提婆陀诃之释迦族村。
二 于此,世尊呼诸比丘曰:‘诸比丘!余未言,所有之比丘于六触处要作不放逸,
且诸比丘!余亦未言所有之比丘于六触处不须作不放逸。
三 诸比丘!彼等比丘乃漏尽之阿罗汉,梵行已立、所作已办、重担已舍、自利已
达,尽于生有之缠结,完全已证解脱者。诸比丘!此等之比丘,余不须言于六触处
作不放逸。何以故?
四 彼等之已成不放逸,彼等已能不再放逸。
五 诸比丘!彼等有学之比丘,未达所愿,以求无上安稳(涅盘)而住者,诸比丘!
此等之比丘于六触处,余言要作不放逸。何以故?
六 诸比丘!眼所识之色,有快意,有不快意,此等快、不快之色,以触彼心,触
而不存着于此。因心无执着,则起精进无动,不失正念现前,身体轻安而无狂躁,
心住于定,集中于一顶点。诸比丘!余实言观此不放逸之果,此等比丘于六触处要
作不放逸。
七~一一 诸比丘!耳所识之声……鼻所识之香……舌所识之味……身所识之触
……意所识之法,有快意亦有不快意,此等快与不快之法,以触彼等之心,触而不
存着于此。因无执着于心,则起精进无动,不失正念现前,身体经安无狂躁,心住
于定,集中于一点。诸比丘!余实言观此不放逸之果,此等比丘于六触处要作不放
逸’。
注:S:相应部 ; D:长部 ; M:中部 ; A:增支部 ; Sn:小部,经集 ; Cv:律藏小品 ; J:小部,本 生经 ; Thag:小部,长老偈经 ; Thig:小部,长老尼偈经 ; Ud:小部,自说经 ; Dhp:小部,法句经 ; It:如是语经 ; cf:参考类似经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