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三] 第三 舍弃
※三 ‘诸比丘!此等之三者,是受。何者为三?乐受、苦受、非苦非乐受是。诸比丘!
此等之三者是受。
四 诸比丘!由乐受可舍弃染欲随眠,由苦受可舍弃嗔恚随眠,由非苦非乐受可舍
弃无明随眠。
五 诸比丘!由乐受,比丘则舍弃染欲随眠。由苦受,则舍弃嗔恚随眠。由非苦非
乐受,则舍弃无明随眠。诸比丘!如此比丘,则舍染欲随眠正见之人,彼由断渴爱、
毁灭缠结、灭亡憍慢,而尽苦际。
六 (一)虽感受乐而不知受,于不见出离者,彼有染欲随眠。
(二)虽感受苦而不知受,于不见出离者,彼有嗔恚随眠。
(三)广智之佛虽说非苦非乐,但乐于此而不断苦脱离。
(四)比丘精进而不舍正知,因此,此贤智者,则悉知一切受。
(五)彼知悉诸受,于现法无诸漏,达最上智彼岸之法住者,肉身灭坏后,不
再入生身之数。’
注:S:相应部 ; D:长部 ; M:中部 ; A:增支部 ; Sn:小部,经集 ; Cv:律藏小品 ; J:小部,本 生经 ; Thag:小部,长老偈经 ; Thig:小部,长老尼偈经 ; Ud:小部,自说经 ; Dhp:小部,法句经 ; It:如是语经 ; cf:参考类似经文